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当初她询问赤司征十郎想要玩点什么的时候,对方绝不是出于对篮球的喜爱而那么提议的。
“然后你把我带去了那附近的篮球场。”赤司征十郎想起当时自己面对那三米高的篮球架时的茫然,眸中染上笑意。
“毕竟家里没有篮球架啊。”朝仓千夏表示自己相当无辜,“实际上连个篮球都没有。”她也就是上学参加体育课的时候偶尔打打,甚至于因为二年级小学生大多不会选这么个项目,总是和高年级的对上。
要说当时为什么选篮球……
因为它看起来最大,也看起来最结实,当时自己的力气还不能算完全掌控好,那么选个最不容易爆的是多么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咳,把话题转回来。
八岁小鬼除开天赋异禀的和她这种非人类的,靠自身的力气拿着篮球投个篮,能够砸到篮板都算是厉害了。更别提有充足的体力打比赛,在球场上来回跑了,这是不可能的事。
但当时并不知道还有个所谓的儿童篮球架的朝仓千夏,是相当耿直地带着对方去了普通规格的篮球场。她甚至找正在玩的叔叔们借到了超纤PU七号篮球。
抱着球的时候隐约觉得球的重量比学校里的重上一点,但也就重那么一点的感觉,就还是将这个相较于赤司征十郎在那之前接触过的三号篮球大上一大圈的球递给了他。
双方一对一,赤司征十郎连把球砸到篮板都不可能,显然是怪力萝莉朝仓千夏赢。
为此那帮赌他们俩菜鸡互啄三分钟就会把球还回来的叔叔们,甚至还试图拐走她一起打比赛,虽然当时她的技术是基本没有用,但是看着她迈着那小短腿来回跑,很逗人乐啊。
“所以我意识到你不是冲我来的。”赤司征十郎被对方那无辜的语气逗笑,“也就姑且放下了心。”
“……”看把孩子给吓的。
“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你既然下棋愿意输给我,为什么篮球不行?”虽然那次之后,赤司研二在家中装了儿童篮球场,那四个小子也凑了进来导致他鲜少与对方一对一,但那几次的结果他总归还是记得的。
排除身体素质干扰后,单就技术而言,最初比的那两次他确是胜过对方的,可后来在她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后,便是再也没在篮球上赢过。
三对三时便总是他们俩组队,分不出个胜负。
朝仓千夏想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班上的同学在我赢过别班同学后,看起来很开心。”别班同学特指嫌弃他们连框都砸不到的高年级学生。
所以哪怕他们不在场,她也会下意识地在篮球上赢别人。当时这件事在她的概念里,是朝仓千夏赢了更能让人感到开心。
“而且将棋还好说,我能够全盘控制,但篮球变数太多了。”假装输给对方还必须保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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